1.安徽省第十三届运动会的青少年部竞赛规程总则

2.王楠夏令营怎么报名

青少年体育竞赛_青少年体育赛事报名

以下是去年网球大师杯球童征集方式:

“大师地盘我做主——‘动感地带’大师杯球童选拔大赛”活动介绍

此次活动由上海市体育局和“06网球大师杯赛?上海”组委会主办,上海新新体育文化有限公司承办,上海中润广告有限公司协办。活动首次面向全上海12岁~17岁的中学生,征集2006年网球大师杯赛球童6名。

2005年相关调查显示,网球运动已成为当今上海市民最乐意从事的体育项目之一,它代表的健康阳光、优雅时尚的气质与上海的城市形象十分契合。2006年,网球运动更被列入九年制义务教育的体育科目中。为了配合推动网球运动在青少年中的普及,“2006网球大师杯赛”一改以往球童只是在各专业院校(如体工队)内挑选的惯例,面向普通中学生。只要是热、喜爱网球的适龄中学生就有机会亲身经历并服务于国际顶级赛事,亲密接触世界顶级的网球明星,从而在自己的中学生生涯中留下美好的记忆。

参赛资格

12—17岁的青少年,男女不限

身体健康、阳光活力、积极向上

热、热爱网球、了解大师杯赛

报名时间:

2006年7月22日、23日

报名地点

上海市宜川中学体育馆 (上海普陀区洛川路50号)

报名表下载方式:

.masters-cup.cn

筛选方式:

1)初选100名:7月22日-23日,在上海市宜川中学,组委会将在现场正式接受各位学生的报名资料,并在现场对每位报名的学生进行身体素质方面的测试。测试成绩和报名资料一起成为各位学生初选阶段的考核依据。现场报名结束后,组委会将从所有报名者中挑选出100名学生进行面试。

2)专家面试100进60:7月25日-30日,根据报名表内容和初选阶段的身体素质测试成绩,符合基本要求的100名学生将会接受大赛评选委员会的面试,面试地点和时间详见网站通知。本次面试主要考核学生的网球知识、英语会话能力和心理素质这三个方面。通过面试将进一步选出60名学生进入复选阶段。

3)复选- 公众投票60进20:8月1日-15日,通过以上两个阶段的60名学生的个人资料将被公布于大师杯官方网站,接受公众投票。最终票数最高的前20名选手将进入“岗前培训”。入选的60名选手届时可在大师杯官方网站的“球迷天地”内建立各自的“博客”,向公众全面展示自己的优势与魅力,发展“粉丝”,聚敛人气!

4)体育局的“岗前培训”:8月17日-8月22日,通过复选的前20名学生将参加体育局组织的“岗前培训”,学习专业球童应该掌握的网球、英语以及球员习惯等专业知识。

5) 预备球童“决战考核”20进6:9月初,经过“岗前培训”的20名学生将接受为期2天的“决战考核”,知识竞赛、体能测试、心智考验……,谁是最后的6名胜利者,让我们拭目以待!

奖励机制

(1)凡至现场报名的学生都可获得由赛事组委会提供的“2006网球大师杯赛?上海”球星签名限量版海报和赛事小纪念品。

(2)凡通过面试的60名学生,都可获得大师杯家庭套票和大师杯球童服装一套。

(3)通过面试的20名学生将统一接受体育局的球童培训,并成为07年大师杯赛的预备球童;最后他们将有权邀请全班同学观看一天网球大师杯赛!

(4)6名球童中表现最为优异的两位,将被邀请于2007年7月前往赴英国观摩温布尔登网球公开赛,由网球大师杯赛组委会承担住宿差旅费!

安徽省第十三届运动会的青少年部竞赛规程总则

有较高的含金量以下几个方面:

1、主办,规格较高:安徽省青少年科技体育锦标赛由安徽省教育厅、体育局、科协等部门联合主办,属于省级一类赛事,规格较高,具有较大的影响力。

2、竞技水平较高:该赛事汇集了安徽省内各市、县(区)的优秀青少年科技体育代表队和个人,参赛选手均经过层层选拔和筛选,竞技水平较高。

3、促进青少年科技体育发展:该赛事不仅是对青少年的科技体育知识和技能的一次全面检阅,也是推动青少年科技体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平台,对于提高青少年的科技素养和身体素质具有积极的意义。

王楠夏令营怎么报名

举办安徽省第十三届运动会青少年部比赛是为了检验全省青少年运动员的训练成果,展示我省青少年运动员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锻炼、培养和选拔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夯实竞技体育发展基础,加快体育强省建设,推进体育事业全面可持续发展。

为保证青少年部各项竞赛活动规范、有序、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程总则。

一、竞赛时间及地点

2014年在安庆市举行。

二、竞赛项目

足球、篮球、排球、手球、乒乓球、网球、羽毛球、田径、游泳(跳水)、射击、体操(蹦床)、武术(套路、散打)、国际式摔跤(古典式摔跤、自由式摔跤)、跆拳道、拳击、举重、柔道、赛艇、皮划艇、击剑。

三、参加单位

合肥市、淮北市、亳州市、宿州市、蚌埠市、阜阳市、淮南市、滁州市、六安市、安庆市、马鞍山市、芜湖市、宣城市、铜陵市、池州市、黄山市。

四、运动员资格

1.具有安徽省户籍,并经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的青少年。

2.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按规定在省体育局所属各运动项目管理单位注册,并符合省体育局关于省十三运会运动员资格审查的各项规定,方可代表注册单位参加比赛。

3.经省体育局批准,各市输送到解放军队训练尚未办理正式入伍手续的适龄运动员,公示后可代表输送单位参赛。

4.经省体育局同意,各市输送到体育院校(含竞技体校)的安徽籍运动员,代表我省在国家体育总局办理双重注册,公示后方可代表原输送单位参加比赛。

5.运动员参加省十三运会的代表单位以2013年度注册期内注册的代表单位为准。

6.甲组运动员在2011年至2013年度至少参加两次省级青少年锦标赛(以上场参赛为准),其他组别及足球、排球项目运动员在2012年至2013年度至少参加一次省级青少年锦标赛(以上场参赛为准),方可代表注册单位参加比赛。

7.凡在历次省级比赛中出现过两个以上年龄的运动员,以不利年龄为准。

8.各市不得从外省市引进运动员参加本届运动会。

9.运动员须按照省体育局的统一要求,进行骨龄检测和指纹集。

10.运动员有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省运会:

(1)省优秀运动队正式聘用的运动员(含我省输送到解放军队已办理入伍手续的运动员)。

(2)不执行省体育局规定,拒绝省优秀运动队集训、试训或选招决定的运动员。

(3)未经省体育局同意,在外省市进行青少年注册或代表外省市(行业体协)在国家体育总局注册的运动员。

(4)未经省体育局同意,代表外省市参加省级及省级以上比赛的运动员。

五、参加办法

1.报项规定:各参赛单位最少必须参加10个项目的比赛。各单位必须报6个以上(包括6个)重点发展项目,不足6个,每少报一项扣除该代表团省十三运会总成绩3枚金牌、39分。

参加16个以上(含16个)项目的,必须报12个以上(含12个)重点发展项目和巩固强化项目;参加15—13个项目的,必须报10个以上(含10个)重点发展项目和巩固强化项目;参加12—10个项目的,必须报8个以上(含8个)重点发展项目和巩固强化项目。

重点发展项目:体操(不含蹦床)、游泳、跳水、射击、举重、击剑、田径、赛艇、皮划艇、拳击、手球。

巩固强化项目:国际式摔跤(古典式摔跤、自由式摔跤)、柔道、跆拳道、武术(套路、散打)。

2.经省体育局公布的全省单项后备人才基地运动员,两人及两人以下项目由输送单位报名参赛,所获成绩分别按50%计入输送单位和承训单位。两人以上项目可以由输送单位报名,也可以由承训单位报名,所获成绩不实行双计分。

3.一名运动员只能参加一个大项的一个组别(甲组、乙组、丙组或丁组)的比赛,不得跨组别或兼报其它大项的比赛。

4.各项目运动员报名人数,按各单项竞赛规程规定执行。

5.各代表团团部工作人员(含团长、副团长)数量规定:

参赛运动员在50人以下的(含50人)团部工作人员4人;参赛运动员在51—100人的团部工作人员6人;参赛运动员在101人以上的,每超出50人,可增报团部工作人员1人。

各代表团团长、副团长:运动员总数在50人以下的代表团,可报团长1人、副团长1人;51人至100人(含100人)的,可报团长1人、副团长1-2人;101人至200人的,可报团长1人、副团长1-3人;201人以上的,可报团长1人、副团长1-4人。此外,如各代表团工作需要,可另外增设副团长1-4人,不占代表团工作人员名额,一切费用自理。

六、竞赛办法

1.单项竞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和省体育局下发的单项竞赛规程。

2.所有项目各组别报名不足3个单位,取消该组别比赛(足球、篮球、排球、手球项目除外);单项每小项报名参赛运动员不足3人(艇、对、小团体等),取消该项目比赛。

3.各项目除竞赛规则规定名次并列外,不允许并列名次。并列名次的计分办法按竞赛规则和单项规程规定执行。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1.球类集体项目比赛录取名次与计分办法

(1)手球项目录取前12名。其中第一名计4枚金牌、52分,第二名计3.5枚金牌、44分,第三名计3枚金牌、40分,第四名计2.5枚金牌、36分,第五名计2枚金牌、32分,第六名计1.5枚金牌、28分,第七名计1枚金牌、24分,第八名计0.5枚金牌、20分,第九名计16分,第十名计12分,第十一名计8分,第十二名计4分。

(2)足球、篮球、排球项目录取前8名。其中第一名计3枚金牌、39分,第二名计2.5枚金牌、33分,第三名计2枚金牌、30分,第四名计1.5枚金牌、27分,第五名计1枚金牌、24分,第六名0.5枚金牌、计21分,第七名计18分,第八名计15分。

(3)以上项目参赛队数不足录取名额的,均按实际参赛队数录取并奖励。

2. 项目团体奖录取名次与计分办法

体操、射击、举重、击剑、田径、游泳、赛艇、皮划艇、拳击、手球、柔道、国际式摔跤、跆拳道、武术套路、武术散打等项目分别设立团体奖。各市在2011—2013全省年度青少年比赛及2014年省运会中,在以上项目所获团体总分按20%、20%、20%、40%比例计为团体奖的得分,排定名次。其中体操、射击、举重、田径、游泳、拳击等项目,录取前八名,第一名计4枚金牌,第二名计3枚金牌,第三名计2枚金牌,第四名计1.5枚金牌,第五、六名计1枚金牌,第七、八名计0.5枚金牌;击剑、赛艇、皮划艇、手球、柔道、国际式摔跤、跆拳道、武术套路、武术散打项目录取前六名,第一名计3枚金牌,第二名计2枚金牌,第三名计1.5枚金牌,第四名计1枚金牌,第五、六名计0.5枚金牌。

3.其它项目比赛录取名次与计分办法

除以上两类项目以外的其它各项目均录取前8名,按13、11、10、9、8、7、6、5计分。单项报名人数(队数)只有8名(队)或不足8名(队)的,减一录取,按高限计分。

4.全国以上重大比赛带入金牌、总分计算办法

(1)运动员参加第三十届夏季奥运会获得成绩,将分别计入运动员所属代表团的奖牌总数和总分内。计算办法为:每获得奥运会1张入场券按1枚金牌、13分计入输送市代表团。此外,单人项目每获1枚金(银、铜)牌加计16(10、8)枚金牌、208(130、104)分, 4—8名分别计3(3、3、2、2)枚金牌、39(39、39、26、26)分。两人或两人以上项目所获成绩按100%计算。

(2)运动员参加第十二届全运会获得成绩,将分别计入运动员所属代表团的奖牌总数和总分内。计算办法为:单人项目每获1枚金(银、铜)牌计6(4、3)枚金牌、78(52、39)分;4—8名分别计36、32、28、24、20分。两人或两人以上项目所获成绩按100%计算,如同一代表团在同一比赛项目中有两名或两名以上运动员,所获成绩按100%计算;球类集体项目按实际名次带入金牌和总分。

(3)运动员在2010年9月17日至省十三运会开幕式前一个月之间(以下简称本周期)参加世界锦标赛、世界杯赛、第十六届亚运会以及第二届青年奥运会获得成绩,将分别计入运动员所属代表团的奖牌总数和总分内。计算办法为:单人项目每获1枚金(银、铜)牌计6(4、3)枚金牌、78(52、39)分;4—8名分别计36、32、28、24、20分。两人或两人以上项目所获成绩按50%计算,如同一代表团在同一比赛项目中有两名或两名以上运动员,则所获成绩按100%计算。

(4)运动员在本周期参加全国最高水平比赛(锦标赛、冠军赛或总决赛)获得成绩,将分别计入运动员所属代表团的奖牌总数和总分内。计算办法为:单人项目每获1枚金(银、铜)牌计3、2、1枚金牌、39(26、20分),4—8名分别计18、16、14、12、10分。两人或两人以上项目所获成绩按50%计算,如同一代表团在同一赛项目中有两名或两名以上运动员,则所获成绩按100%计算。

(5)运动员参加第七届全国城运会、获得成绩,将分别计入运动员所属代表团的金牌总数和总分内。计算办法为:单人项目每获1枚金(银、铜)牌计2枚金(银、铜)牌、26(22、20分),4—8名分别计18、16、14、12、10分。两人或两人以上项目所获成绩按50%计算,如同一代表团在同一比赛项目中有两名或两名以上运动员,则所获成绩按100%计算。第七届全国城运会跨市参赛的运动员所获成绩按1︰1分别计入参赛单位和输送单位。

上述比赛只统计全国第十二届运动会项目,但跆拳道、武术散打、女子自由跤按锦标赛设项统计。运动员在十六届亚运会中的非全运会项目取得的成绩按50%进行带入。同一名运动员在以上各项赛事中的同一小项(包括不同体重级别)中取得两个以上成绩者,只统计一次最高成绩。基地输送运动员按0.5:0.5的比例带入输送单位和承训单位。

5.输送省优秀运动队带入金牌、总分计算办法

各市2011年1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前输送到省优秀运动队正式聘用、解放军(获得全国十二运会与我省实行两次计分资格)的适龄运动员,本项目决赛前一个月仍然在队的,每输送1人加计1枚金牌、13分;

基地输送运动员按0.5:0.5的比例带入输送单位和承训单位。

6.已获得省运会决赛参赛资格的运动员,因代表国家参加2014年国际重大比赛或代表安徽省参加全国以上重要赛事,而不能参加省运会决赛的(含与我省双计分的适龄运动员),经省运动项目管理中心报省体育局审核批准,每人计金牌1枚,13分计入省运在代表团。

7.破(超)纪录金牌、总分计算办法

在省运会上超一项世界纪录奖励8枚金牌和104分,超一项亚洲纪录或全国纪录奖励6枚金牌和78分,破一项安徽省成年纪录奖励3枚金牌和39分,破一项安徽省青少年纪录奖励0.5枚金牌和8分。

八、公布名次与奖励

(一)公布青少年部代表团奖牌榜。具体办法是:按各代表团比赛奖牌、带入奖牌和破纪录奖励奖牌总数排列代表团奖牌榜。代表团奖牌名次奖牌数多者名次列前,奖牌数相同,金牌数多者名次列前,依此类推;金、银、铜牌情况均相同,名次并列。

(二)公布青少年部代表团金牌榜。具体办法是:按各代表团比赛金牌、带入金牌和破纪录奖励金牌总数排列代表团金牌榜。代表团金牌名次以金牌数多者名次列前,金牌数相同,银牌数多者名次列前,依此类推;各名次情况均相同,名次并列。

(三)公布青少年部代表团总分榜。具体办法是:按各代表团比赛名次分、带入分和破纪录奖励分总和排列代表团总分榜。代表团总分名次以总分多者名次列前,总分相同以金牌多者名次列前,依此类推;各名次情况均相同,名次并列。

(四)公布青少年部县级金牌榜。具体办法是:按照各县输送运动员(以运动员户籍决定输送县)在省十三运会青少年部比赛中所获金牌数以及县级田径锦标赛和篮球锦标赛带入金牌数统计县级金牌榜。

县级田径锦标赛和篮球锦标赛带入金牌数计算办法:各县参加2011-2014年全省县级田径锦标赛和篮球锦标赛团体总分分别累加后,排定名次,县级田径锦标赛和篮球锦标赛总排名1-12名计4、4、3、3、2、2、2、2、1、1、1、1枚金牌,带入省运会。

九、设竞技体育突出贡献奖

根据各市输送运动员在本周期年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世界杯赛(总决赛)、亚运会、全运会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折算成的名次分,奖励前八名代表团(具体细则另定)。

十、设竞技体育人才输送奖

根据各市在本周期向省优秀运动队输送的运动员(含经省体育局同意输送到解放军队的运动员)人数之和,奖励前八名代表团(具体细则另定)。

十一、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评选办法另定。

十二、检查

比赛期间,根据需要,进行检查。检查和处罚按照《反条例》以及国家体育总局、中国奥委会反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报名和报到

1.第一次报名:报参赛大项。各代表团须于2014年1月31日前将《安徽省第十三届运动会参加项目报项表》报省体育局备案。项目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更改和调整。无故退出的,将取消该代表团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

2.第二次报名:报参赛运动员名单和具体项目。按各项目竞赛规程规定执行,逾期报名按弃权论。各项目报名截止后,原则上不得变更(各项目竞赛规程和规则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3.报到:各代表团报到时间待定;各项目运动队在本项目比赛开始前2天报到,比赛结束后1天离会。裁判员及仲裁委员报到日期另行通知。

十四、代表团团旗

各代表团自备,颜色自定,规格为2米×3米。代表团团旗除标明规程规定的参加单位名称(如:合肥)外,不得出现其它标志。

十五、比赛服装要求按照各项目竞赛规程、规则及其它有关规定执行。

十六、本青少年部竞赛规程总则的内容由省体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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